河北企业开办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河北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可进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通过“全国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服务网河北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设立信息填报完成后,还可根据需要同步申请公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人社用工备案和住房公积金登记。
一、进入企业开办平台
打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

在首页找到“全国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服务网河北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进入后可以看到“开办、变更、注销、迁移”等业务入口。新设企业选择“开办”。
二、登录系统
点击“开办”后,系统会跳转至登录页面。

新设企业一般选择“个人登录”,可通过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没有账号的,需要先完成账号注册。

设立分支机构时,可选择“经营主体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登录成功后,页面右上角会显示当前登录账号名称。
三、选择经营主体类型

登录后点击“开办”,系统会要求选择拟设立的经营主体类型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分支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办理普通公司设立登记,选择“企业”。
四、填写或查询企业名称
选择企业类型后,需要根据企业名称的办理情况选择“我没有名称”或“我有名称”。

1.选择“我没有名称”
企业名称与设立登记一并填报时,选择“我没有名称”。
进入名称填报页面后,先阅读页面提示,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

随后按照企业名称四段式填写:
名称区划
字号
行业表述
组织形式
例如“河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填写后选择拟申报的企业名称及登记机关,点击“下一步”。系统会显示名称相关提示信息,阅读后勾选“已知晓”。
企业可选择:
“继续申请”:进入企业设立信息填报;
“返回修改”:返回上一页修改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提示可继续申请,并不代表企业名称已经完成登记,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2.选择“我有名称”
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核名,或已通过名称自主申报取得申请号的,选择“我有名称”。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
已核名称文号或名称自主申报申请号;
企业名称。
查询成功后,即可进入企业设立信息填报页面。
五、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
进入设立信息填报页面后,先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

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并填写:
是否代理机构;
代理人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性别等信息。
即使由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操作,也应按照页面实际提示填写经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六、选择企业类型并填写住所信息
进入下一页后,认真阅读有关承诺和注意事项,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内容”。

随后选择企业类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并填写企业住所信息。
住所信息包括:
省、市、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路名、门牌号;
楼栋、单元、房间号;
邮政编码;
城乡标记;
是否一照多址;
住所产权类型;
房屋性质;
是否属于军队、武警房地产;
是否自建房;
房屋使用期限;
权利人姓名;
权利人证件号码;
不动产单元号;
产权证号;
坐落地址。
邯企通特别提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准确的产权信息,尤其要核对权利人姓名、证件号码、不动产单元号和产权证号。
七、填写联系方式、营业期限和经营范围

住所信息完成后,继续填写企业联系方式、营业期限及经营范围。
企业联系方式一般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营业期限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固定期限或长期。
经营范围部分需先选择:
主营行业门类;
主营行业代码;
具体经营范围。
主营行业门类应与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对应的行业代码门类保持一致。
点击“选择经营范围”后,系统会进入经营范围关键词查询页面。输入关键词后,选择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项目。
系统会对经营范围项目进行区分,

一般项目;
许可项目;
前置许可项目;
后置许可项目。
选好后点击“确定”,再次核对经营范围内容。

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事项的,企业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对应许可后开展经营。
八、填写营业执照及其他基本信息
按照页面提示继续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数量;
营业执照领取方式;
是否建立党组织;
党员或预备党员人数;
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党员;
预计从业人数;
设立方式。
营业执照领取方式应结合页面提供的选项选择,例如登记窗口领取或其他方式。
九、填写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

点击“下一步”,进入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填报页面。
先填写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会决议时间,再点击“添加”录入股东信息。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出资者类型,例如:
投资自然人;
本市企业;
外省市企业;
其他组织机构等。

自然人股东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并填写: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户籍所在地;
投资人类型。
同时填写认缴出资信息:
认缴出资时间;
认缴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金额。

所有股东认缴出资金额合计应与企业注册资本一致。填写完成后保存股东信息,再进入下一步。

十、填写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进入人员信息页面后,先根据企业组织结构选择:
是否设立董事会;
是否设置监事或监事会。

随后按照系统提示分别填写有关人员信息。
1.法定代表人

录入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和任职信息,包括:
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国别或地区;
民族;
手机号码;
户籍所在地;
电子邮箱;
住所;
职务;
任职期限;
产生方式;
任命单位等。
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董事
根据企业章程和组织形式填写董事信息。如企业不设董事会,应按照页面设置独立董事或执行董事等相应信息。
3.监事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监事基本信息、身份证件及任职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

填写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信息。部分人员可以兼任多个职务,但应根据企业实际组织安排和系统规则填写。

十一、填写登记联络员信息

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登记联络员填报页面。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登记联络员姓名、证件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登记联络员主要用于接收登记机关相关通知,建议填写能够长期保持联系的人员信息。
十二、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完成企业设立信息后,点击“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企业根据自身股权结构、控制关系等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事项,并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受益所有人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关闭备案页面,返回企业设立信息填报页面。
十三、选择后续办理方式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完成后,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后续办理方式。

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提交预审,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重要提示:如申请中存在自然人无法通过“证照宝”完成签名,或者法人股东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签名的情况,系统可能不会显示办理方式选择页面,而是直接采用“提交预审,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十四、选择同步办理事项
点击“下一步”,进入企业开办事项选择页面。

企业可根据需要勾选:
公章刻制;
涉税办理;
银行开户;
人社用工备案;
公积金登记。
不需要同步办理的事项,可以不勾选。
十五、同步办理公章刻制

勾选公章刻制后,先阅读“网上刻章告知书”和“电子印章(云章)申领告知书”,分别点击“确认”。

随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写:
公安备案信息;
公章刻制单位及相关信息;
公安经办人信息。



完成企业登记后,相关刻章信息将推送至所选刻章单位。
十六、同步办理涉税事项


勾选涉税办理后,先阅读相关告知内容,包括税控系统安装使用说明、发票使用提醒等,并点击确认。
随后填写:
办税人员实名信息;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纳税人有关信息;
发票核定申请信息;
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信息;
发票领用人信息。

各项内容应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尤其是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和发票领用人员信息应认真核对。

十七、同步办理银行开户
选择银行开户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拟开户银行等信息。


企业登记完成后,相关信息会推送至预约银行。企业还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完成后续开户手续。

十八、同步办理人社用工备案
选择人社用工备案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
单位社保、医保或用工备案信息;
参保人员或用工人员信息。
具体页面内容以系统实际显示为准。
十九、同步办理公积金登记

选择住房公积金登记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
企业登记完成后,相关信息将推送至对应部门办理。
二十、预览并提交申请材料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材料”页面。

系统会根据前面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登记申请材料。企业应逐项预览并检查,重点核对: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股东及出资信息;
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受益所有人信息;
同步办理事项。
如发现错误,应返回上一步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可点击“进度跟踪”查看办理状态。

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提交后进入待签名状态;选择“提交预审”的,申请将提交登记机关等待预审结果。
二十一、完成电子签名
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的,相关人员需要完成电子签名。
进入签名环节后,点击“我要电子签名”,系统会跳转至签名待办页面,再点击“签名”查看需要签署的材料。

自然人一般按照页面提示使用“证照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签名;法人股东可按照系统提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签名。
企业可在电子签名情况页面查看各人员或主体是否已经完成签名。






只有全部应签人员完成签名后,申请才可以继续提交。
二十二、正式提交申请
所有人员签名完成后,返回申请页面提交登记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办理进度跟踪”查看:

当前办理状态;
是否需要补正材料;
审核结果;
后续领取事项。
如登记机关退回修改,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办理前建议准备的资料
正式填报前,可以提前准备:
企业拟用名称;
企业住所及产权信息;
股东身份证明;
注册资本及认缴出资安排;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
登记联络员信息;
经营范围;
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同步办理公章、税务、银行、社保和公积金所需信息。
温馨提示:
企业开办登记信息较多,建议填写过程中及时保存。企业名称、住所、股东出资、人员任职和经营范围等内容会直接体现在登记材料中,提交前应逐项核对。
本指南由邯企通根据《河北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开办操作手册》整理,具体办理页面及要求以系统实际显示和登记机关审核意见为准。
如在企业开办登记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信息填报或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可联系邯企通咨询,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邯企通:www.0310.com.cn 咨询电话:0310-3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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